關于塑料瓶等塑料制品,到底對人體有沒有害,是否存在著保質期一說呢?下面我們來談談這個問題。
采訪相關專家得知,飲料瓶、礦泉水瓶等塑料瓶重復使用致癌的說法沒有科學依據(jù),但如果長期重復使用塑料瓶可能會有隱患。而對于媽媽們關心的奶瓶,也是同樣的,塑料奶瓶也有保質期,使用的時候也需要注意眾多的問題。在一些大型超市可以看到,塑料瓶除嬰幼兒用奶瓶九成以上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外,家用的塑料瓶中有生產日期的僅占四成。
無論是塑料水杯還是塑料容器,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寥寥無幾。塑料制品是由不同的樹脂材質制成的,在不同的溫度、濕度等條件下會釋放出有毒物質。質監(jiān)局質監(jiān)所工作人員表示,目前我國沒有統(tǒng)一的相關標準,只有行業(yè)標準。國外生產的一些奶瓶,雖然標注保質期為10年,但是經過反復使用后,尤其是高溫加熱后,會釋放出有毒的物質雙酚A,所以使用時盡量不要加熱,不要在陽光下直曬。
目前,我國采用三角形符號作為塑料回收標志,可以從材質上提醒消費者正確使用。在塑料瓶底部都有一個三角形,里邊有1―7的數(shù)字,每一個數(shù)字代表不同的材料,表示該制品是用何種樹脂制成的。如用于制造奶瓶、太空杯等含有PC成分的塑料制品多標注為"7",礦泉水瓶、碳酸飲料瓶等多標注為"1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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